2007年12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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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条改成欠条 偷鸡不成蚀米
通讯员 吴爱华 王海燕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海盐的朱先生玩了招“魔术”,把一张收条变成了欠条,还拿着“欠条”去忽悠法院。结果一切水落石出,朱先生落得个15天司法拘留。
  朱某与台州一家公司素有业务来往。去年12月,台州公司起诉到海盐县法院,向朱某追讨货款29545元。今年1月27日,在法院主持调解下,双方达成了付款协议,约定由朱某当即支付1万元,余款1.75万元在7月底前付清,如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。2月1日,台州公司收到1万元货款后,给朱某写了一张收条。
  拿到收条后,朱某用“消字灵”褪去了收条上的大部分字迹,只留下台州公司老板的署名,而后将一份“购货收款协议”誊在这张纸上。“协议”中声称,朱某欠台州公司的2.75万元货款已全部付清,同时朱某在3月18日向对方购置了价值8.75万元的90台机床,货款当场付清,交货时间是2007年5月20日之前。如逾期不交货,违约方须退回货款并承担违约金。
  5月24日,朱某拿着“欠条”起诉到海盐县法院,要求台州公司返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。收到法院传票后,台州方当即向警方报案,认为朱某提供的证据子虚乌有,纯属伪造。警方将朱某提交的“欠条”送往鉴定机构,鉴定的结论是:“欠条”上所示的“购货收款协议”系将原手写“收条”的大部分文字消褪后打印变造而成。
  骗术戳穿后,法院依法对伪造证据恶意诉讼的朱某处以司法拘留。